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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19 00:00 来源: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池州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要求,特编制2017年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清风西路20号);邮编:247000;电话:0566-2094219;传真:0566-2094219。

    一、概述

   2017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紧紧围绕中央《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认真贯彻落实《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领导带头主动发声,依申请公开均规范办理、及时答复,文件发布、政策解读等公开数量较往年大幅增长,门户网站内容更新更加及时,信息查阅更加便捷。

  (一)健全公开保障机制   

   1.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推进、协调和监督政务公开工作,并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调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形成上下分工负责、协调配合、互相促进、整体推进的格局。

   2.相继出台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保密审查、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投诉举报、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一系列配套制度,更新完善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信息公开指南和依申请公开指南,确保设置内容规范、完整、方便查询。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力求内容新颖,数据详实。认真抓好局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和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负责人员的学习培训,注重加强考评和季度测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对反馈的问题实行任务分解,责任到科室,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3.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分值占4%,确保工作有部署、责任有分解、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违规有追究,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创新公开形式,进一步丰富公开载体

   1.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门户网站、信用池州等平台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强化政民互动,接受群众咨询投诉。

   2.积极探索 “互联网 信息公开”新模式。开通“池州食品药品监管”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信息和政策解读,方便公众使用移动终端查阅我市食品药品监管政务信息,确保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及时准确地公开。

   3.以开展安全用药宣传月、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江淮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食品科普宣传站等为载体,通过印制法律法规宣传手册、播放安全用药科普节目、张贴宣传挂图、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面向社会、面向群众、面向基层,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实现信息全面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公开工作。建立了食品药品监管权责双清单,以清单形式列示行政职权、法律依据、运行流程、对应的责任等内容,并在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布。今年,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及时动态调整清单,业经市政府确认公布,增加行政权力5项,精简行政权力53项,修订项目内容10余条,权力事项总数由154项调整为106项。全面清理规范公共服务事项和行政权力相关的中介服务事项,梳理中介服务事项8项,公共服务事项39项,并针对每个公务服务事项编制了服务指南。权责清单、中介服务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均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

   2.行政审批、处罚案件、强制信息、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行政许可、案件、监督检查信息报送的时限、内容,保证各类信息公开及时、完整、准确。设置了“办事流程”和“结果公示”专栏,实现了行政许可过程和结果即时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全面依法公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监督、指导县(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全年公开食品药品审批信息429条,市本级直接办理的案件已办结15件,公开15件,公开率100%。

   3.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部门预算决算情况,推进预算决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细化说明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及时完整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中标或成交结果、投诉处理结果等。2017年,发布部门预决算信息2条,“三公”经费公开信息2条,专项资金分配信息1条,招标采购信息4条。

  (二)深化监管信息公开

   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目录设置了“决策公开”、“政策法规”、“产品召回”、“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抽检”、“消费警示”、“违法违规企业名单”和“食品药械企业红黑名单”等专栏,定期公布食品抽检信息和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信息。按照“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的标准,主动公开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信息。公布渠道从网站单一平台转变为向“池州食品药品监管”政务微信平台、信用池州平台、今日头条以及相关媒体同时推送。已发布各类政策法规信息73条,行政处罚案件信息15条,食品抽检信息41期共847批次,日常监督检查信息31期,消费警示信息24条,召回信息9条,曝光违法违规企业信息15条,年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700余条。

  (三)加强行政决策信息公开。

   重大决策出台前通过网上公开广泛征求各相关单位、社会群体和公民的意见建议,并将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反馈。决策出台后,及时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发布决策信息。

  (四)主动做好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针对国家及省级层面出台的食品药品监管重大决策部署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台的规划,能及时通过网站转载或编发解读稿,微信推送、组织媒体转载报道等方式进行解读。积极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及时筛选、捕捉和跟踪各类敏感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在应对“日本核辐射食品”、“咔哇潮饮饮料”等事件中,能及时做好舆情预警,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有关情况,化解公众疑虑。今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相继参加在线访谈、政风行风之窗、池州零距离等直播活动,与广大网民和听众交流互动。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设置了依申请公开专栏,编制更新了依申请公开指南,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条件、流程及申请渠道,并提供了依申请公开表格下载。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政务服务窗口设置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并开通了网上受理渠道。全年共办理各类依申请公开17件,全部按时办结,需要公开的办件已全部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无办件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全面总结2017年以来工作的基础上,也清醒地看到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务公开工作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表面化、形式化的现象,工作动态公开多,决策解读公开少,事后公开多,事前事中公开少,工作的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这些问题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持续改进。下一步,我局重点在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力度。将政策解读与信息发布统筹考虑,做好发布信息的同步解读,充分发挥专家作用,灵活运用新技术、新媒体手段,多形式多渠道的开展解读。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一套更加完善、更加统一的规范化标准,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出台政府信息工作任务分解清单,全面规范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责任主体。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加强信息内容提炼和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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