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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29 00:00 来源: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18年市政务公开要点》等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报告统计数据期限如无特别说明,均为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池州市贵池区九华山大道520号,电话:0566-2083812,邮编:247000)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况

2018年,原池州市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原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新组建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2018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拓展信息公开有效渠道,依法推进市场监管工作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方面的信息公开,积极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强化政务公开基础保障工作。一是加强平台建设。优化网站版面布局,彰显市场监管工作特色。依托原池州市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和原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和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60条。与此同时,我局顺应新媒体发展和公众阅读习惯需要, 实现网站管理系统与政务微信无缝集成,微信公众号年度累计发布信息500条。以省局网上审批平台为依托,积极融入省级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了审批过程和结果即时公开。年度累计发布审批信息375条。二是健全制度保障。相继完善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网站管理、信息发布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保密审查、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投诉举报、责任追究等一系列配套制度,更新完善了我局信息公开指南和依申请公开指南,确保设置内容规范、完整、方便查询。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力求内容新颖,数据详实。

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一是在主动公开目录中落实“五公开”要求。重新调整了局网站信息公开目录,按照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五大板块,栏目内容依属性分别归类。二是在公文办理程序中落实“五公开”要求。实行文件属性审查制度,拟制各类公文时,必须标注公开属性。三是在办理建议提案和依申请公开程序中落实“五公开”要求。全面公开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除涉及敏感信息外,原则上在局网站专栏公开答复全文,接受群众监督。我局积极公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共依申请公开2件,全部按时办结,需要公开的办件已全部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无办件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纵深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简化经营场所登记、简易注销等商事制度改革,着力拓宽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渠道,积极探索与银行等第三方机构的合作,将网上申报代办点向各类开发区、创业孵化基地、居民社区服务网点延伸,通过网上全程电子化设立或变更登记1245件。出台《池州市“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大力推广并联审批、证照联办机制,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实行一口受理、网上运转、并行办理、限时办结,打通企业办事环节,着力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问题,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截止2018年12月,全市实有市场主体115607户,同比增长11.07%,其中:企业24385户,同比增长14.65%,个体工商户89490户,同比增长10.26%,农民专业合作社1732户,同比增长5.16%。

(四)有序推进质量品牌升级工程。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年”活动,在巩固质量提升“五大示范”成果的基础上,引导企业加强卓越绩效管理。结合第二个“中国品牌日”,举办了池州市第一期质量提升公开课,邀请质量专家深入企业,开展先进质量管理办法模式宣传和推广活动,指导企业建立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管理体系。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抽调专门力量对地理标志产品运用和保护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适应商事制度改革带来的市场主体快速增长和商标品牌意识不断增强的新形势,积极引导各类市场主体注册商标,推动2家公司2件商标申报中国驰名商标、2家企业申报省政府质量奖。截至12月底,全市有效商标注册量达11836件,同比增长26.6%。

(五)扎实推进市场综合监管。一是初步建立市场监管新机制。2018年,全市共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91批次,其中跨部门联合抽查25批次,抽查企业2114户次。强化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依据《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全市共有519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629户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初步实现了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二是有效发挥质量技术基础作用。开展出租车计价器计量专项检查,共检查6家出租车公司1012台计价器;组织市级商品净含量监督抽查100余组;新创建54家诚信计量示范单位,新增社会公用计量标准13项。主持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6项;遴选了11家工业企业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活动,数量居全省前列;联合市委组织部在全国率先编制发布了包括161项标准的池州市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体系,中国质量报头版刊发《打造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池州样本”》,点赞“标准化 党建”池州经验。完成了对全市8家建筑建材检测机构、3家食品检验机构、9家机动车检验机构、6家环境检测机构的全覆盖监督检查。三是扎实推动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相继开展了水泥、危化品、电动自行车、电线电缆、食品相关产品、纤维制品、商品煤等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落实产商品质量抽查,市本级抽查生产领域产品195批次,合格率97.4%,抽查流通领域商品92批次,合格率79.3%。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气瓶充装单位监督检查等,消除各类安全隐患260起;组织电梯维保、检验、安装专项监督抽查,发现并整改隐患电梯48台;开展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应急演练12次,全市10491台(套)各类特种设备运行平稳。2018年全市未发生区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问题和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四是全面形成消费维权新格局。巩固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全面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认定84家企业为放心消费示范企业(店);以“3.15”活动为载体,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典型案例,有力提升了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加大投诉处理力度,2018年全市12315、12365热线共受理3828件,受理率为:100%,办结率达到9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0余万元。

(六)深化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一是定期公布食品抽检信息和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信息。按照“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的标准,主动公开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信息。全年发布各类政策法规信息98条,行政处罚案件信息24条,食品抽检信息56期共600批次,召回信息23条,曝光违法违规企业信息21条。二是公开日常监管信息。市局全年发布食品监督检查信息10期,药械监督检查信息24期。三是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全面依法公开市局适用一般程序做出的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加强对全市系统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考核,督促各地依法开展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全年市局局办结行政处罚案件24件,已全部公开,公开率100%;

(七)拓展政务公开工作渠道。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资源,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建设和运用好官方认证的“池州市工商质监局”、“池州食品药品监管”微信公众号。积极主动提供优质稿件,同步发布,同步发声。利用“政风行风之窗”热线栏目,线上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线下解决群众烦心揪心,做到媒体互动日常化、常态化、良性化。以开展“3·15”现场咨询会、“质量月”活动、安全用药宣传月、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江淮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食品科普宣传站等为载体,通过印制法律法规宣传手册、播放安全用药科普节目、张贴宣传挂图、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面向社会、面向群众、面向基层,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实现信息全面公开。

)强化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理顺解读机制,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重大文件公布时,相关解读材料与文件同步在网站发布。针对国家及省级层面出台的市场监管重大决策部署和我局出台的规划,能及时通过网站转载或编发解读稿,微信推送、组织媒体转载报道等方式进行解读。丰富解读形式,采用图解、专家解读、媒体解读等形式传递政策信息,解疑释惑,发布各类解读材料64条。设置“回应关切”专栏,积极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及时筛选、捕捉和跟踪各类敏感性信息,在应对“长春疫苗”、“非洲猪瘟”等事件中,能及时做好舆情预警,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有关情况,化解公众疑虑,主动回应各类信息45条,发布消费警示信息4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全年,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845 条,其中食品药品审批信息275条,发布各类政策法规信息20    条,政策解读类信息33条,行政处罚案件信息24条, 日常监督检查信息34 期,消费警示信息35 条,召回信息31条,曝光违法违规企业信息22条,发布部门预决算信息 2条,“三公”经费公开信息2条,专项资金分配信息 2条,招标采购信息6条,依申请公开信息 2 条,其他信息357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全年,原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网络申请1件,信函申请1件,实现了办理结果凭查询码网站查询功能。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8年,原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无办件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务公开工作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表面化、形式化的现象,事后公开多,事前事中公开少;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的质量还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我局将继续加大培训力度,强化全体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深化监督考核。继续加强制度建设,按照《池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操作指南》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责任主体。不断提高网上办事和服务水平,积极探索公开新方式,着力推进“五公开”,增强政务公开工作成效。二是着力提升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的质量。强化对政策的决策背景、事实依据、研判过程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解读,灵活运用新技术、新媒体手段,多形式多渠道的开展解读,加强对公众和媒体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的回应,释放信号,引导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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